程序設計的定義
程序設計=數據結構+算法
程序設計(Programming)是指設計、編制、調試程序的方法和過程。它是目標明確的智力活動。由于程序是軟件的本體,軟件的質量主要通過程序的質量來體現,在軟件研究中,程序設計的工作非常重要,內容涉及到有關的基本概念、工具、方法以及方法學等。程序設計通常分為問題建摸,算法設計,編寫代碼和編譯調試四個階段。
按照結構性質,有結構化程序設計與非結構化程序設計之分。前者是指具有結構性的程序設計方法與過程。它具有由基本結構構成復雜結構的層次性,后者反之。按照用戶的要求,有過程式程序設計與非過程式程序設計之分。前者是指使用過程式程序設計語言的程序設計,后者指非過程式程序設計語言的程序設計。按照程序設計的成分性質,有順序程序設計、并發程序設計、并行程序設計、分布式程序設計之分。按照程序設計風格,有邏輯式程序設計、函數式程序設計、對象式程序設計之分。
程序設計的基本概念有程序、數據、子程序、子例程、協同例程、模塊以及順序性、并發性、并行性、和分布性等。程序是程序設計中最為基本的概念,子程序和協同例程都是為了便于進行程序設計而建立的程序設計基本單位,順序性、并發性、并行性和分布性反映程序的內在特性。
程序設計規范是進行程序設計的具體規定。程序設計是軟件開發工作的重要部分,而軟件開發是工程性的工作,所以要有規范。語言影響程序設計的功效以及軟件的可靠性、易讀性和易維護性。專用程序為軟件人員提供合適的環境,便于進行程序設計工作。
程序設計語言(Programming Language)
是用于編寫計算機程序的語言。語言的基礎是一組記號和一組規則。根據規則由記號構成的記號串的總體就是語言。在程序設計語言中,這些記號串就是程序。程序設計語言包含三個方面,即語法、語義和語用。語法表示程序的結構或形式,亦即表示構成程序的各個記號之間的組合規則,但不涉及這些記號的特定含義,也不涉及使用者。語義表示程序的含義,亦即表示按照各種方法所表示的各個記號的特定含義,但也不涉及使用著,語用表示程序與使用的關系。
程序設計語言的基本成分有:①數據成分,用于描述程序所涉及的數據;②運算成分,用以描述程序中所包含的運算;③控制成分,用以描述程序中所包含的控制;④傳輸成分,用以表達程序中數據的傳輸。